1956年。繁体转简体是在1956年。1956年开始制定和推行简化字,195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。第一次由政府正式公布并成功得到贯彻实施的简体字方案和字表,是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《汉字简化方案》,并最终制定出了一个《简化字总表》。
繁体字改为简体字
从仓颉造字,到商周时期的甲骨文、金文,再到秦始皇以隶书统一文字,到民国时期,中国的汉字都是用繁体字。
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为了提高人民的教育水平,中国开始简化汉字以方便人民学习。到1955年,《汉字简化方案草案》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,1956年正式推广简体字。我们现在使用的简体字,大多来自于1965年出版的《简化字总表》,俗称“一简字”,共2236个。现在我们通用的是1986年重新发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。
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《第一批简体字表》,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、古字和草书字。但因为有争议,第二年2月,《第一批简体字表》被收回。
1986年人民政府重新发表的《简化字总表》收2235个简化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