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币大写是元。 不能写成“圆”。“元”,作为一种货币单位和符号。不是单纯的汉字。不能写成“圆”,更不能认为这是大写。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七条:人民币的单位为元,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、分。

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“人民币字样的,应加填“人民币三字,在单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“仟、佰、万、拾、元、角、分”字样。

"圆"在书写大写金额时较为常见,尤其在非正式、口头的场合,更符合口语化的表达方式。在一些地方,特别是在旧时的文献中,也可以看到"圆"的使用。